关于填报教育部《2019—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》的通知

2020-09-10 14:04

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

南大国实函[2020] 5

关于填报教育部《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》的通知

 

校内各相关单位:

根据教育部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-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0〕8号)和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,为做好我校2019-2020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,现就我校实验室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统计范围

数据统计单位:经学校正式批准的教学实验室、实验教学中心(详见附件10)。

数据统计时间范围:2019年9月1日--2020年8月31日。

二、任务分工

1.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填报基表一、基表二和基表三(附件1-3)。

2.由各学院负责填报基表四(附件4)和基表六(附件6),报送教务处汇总,联系人:梁辉,电话:83969299。

3.由各学院负责填报基表五(附件5),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,联系人:章伟,电话:83967679。

4.由计划财务处、教务处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填报基表七(附件7)对应相关内容。

三、填报要求

1.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是每学年都要进行的一项常规性工作,请相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统计,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,特别是注意保持基表之间数据的一致性和报表相关数据的逻辑关系。

2.各项数据统计报表填写前请先阅读填报说明和各类代码集(附件8-9)。相关通知文件、代码查询、填报说明等也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(http://202.4.130.200:81/)查询。

3.所有表格不允许有空,如没有此项信息,请务必填0,否则上报教育部软件系统不能通过。不能改动表格的格式。

4.各项基表由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归口部门审核备案,各归口部门2020年9月30日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办公网章伟邮箱,联系电话:83967679,便于学校整理上报教育部。

附件1:基表一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

附件2:基表二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

附件3:基表三 贵重仪器设备表

附件4: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

附件5: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

附件6: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

附件7:基表七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

附件8: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

附件9: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

附件10:南昌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制及名称一览表

 

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
2020年9月10日

南昌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10日印发